基本信息
| 事项类型 | 行政征收 | 实施编码 | 11320321014080005D4000430067000 |
| 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321014080005D400043006700001 | ||
部门信息
| 实施主体 | 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 | 实施主体编码 | 11320321014080005D |
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 权力来源 | 法定本级行使 |
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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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序号 | 环节名称 | 办理时限 | 审批标准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受理 | 0工作日 |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,符合的受理;对资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,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 |
| 2 | 反馈 | 0工作日 | 反馈办理结果。 |
| 3 | 办理 | 1工作日 |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。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,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。 |
法律依据
- 设定依据
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、减免。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,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。
- 增补依据
咨询投诉
| 咨询方式 | 12366 |
| 监督投诉方式 | 窗口丰邑路与中阳大道交叉路口,电话12366、信件丰县税务局(丰邑路与中阳大道交叉路口) 政务热线12345 |